一个认罪忏悔的祷告
敬拜颂赞之后,我们必须来认罪忏悔。请记住,离开基督已完成的工作,我们根本没有资格来到神面前,我们靠自己和自己所行的,根本就不配来向神说话,我们身上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让我们来到神面前。
圣经告诉我们,神全然圣洁,对罪连看都不能看,神看中义人,但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是不那么义的。我们虽然有罪,然而我们所事奉的神却仍然邀请我们到祂这里来。
前面我们在学习主祷文时已经提到了认罪忏悔上的一些要点。正如耶稣在这个祷告模式里让我们看到的,认罪是我们与神谈话的正常内容之一,认罪不是一种无关紧要、不痛不痒的形式,一年只需来那么几次就可以了。
认罪应是基督徒日常的祷告,因为我们的一生都以认罪悔改为标志,我们之所以每天需要认罪悔改的最主要原因是我们每天都违反了神的律法,我们做我们本不应该做的事,却不做神命令我们去做的事。
我们每天都欠了神的债,因此,我们每日的祷告必须有真心认罪悔改的内容。
难怪罗马天主教把忏悔仪式升高到了圣礼的位置。正因为忏悔圣礼是宗教改革的矛头所直指,因此这也在抗罗宗基督教人们对认罪一事起了个矫枉过正的负面作用。这是一个因噎废食的典型例子。改教家们并没有要除掉认罪忏悔,但宗教改革后的教会里却在实践中这么干了。
罗马天主教的忏悔圣礼包括几件事情:口头认罪,神职人员宣告赦罪然后就是“将功补过”,来满足此圣礼的要求。这“将功补过”可以是敷衍了事的说上几遍称颂马利亚或父神的话,也可以是真的去做比较困难的事。
这种将功补过的方法是专门为忏悔的基督徒设计的,好叫他们将善行积起来以弥补罪过,使神可以重新对他们恢复称义的恩典。
就是这最后的一条造成了十六世纪最大的争议。改教家们认为,这种将功补过给基督在十字架上替我们已完成的救赎工作之充足性和有效性上投下了阴影。罗马天主教的这套将功补过的理论阻挡了圣经中关于人单凭信心称义的教义
在认罪忏悔礼的争议上,抗罗宗改教家们并没有反对认罪忏悔的重要性,也没有否认基督徒之间彼此的认罪。他们所挑战的,是我们必须向神职人员忏悔的规定。但他们承认,人与人之间彼此认罪是符合圣经教导的。
由神职人员宣告赦罪并不是一个主要问题。因为罗马天主教一向教导说,神职人员宣告赦免人罪行的概念是基于耶稣在马太福音16:19中关于教会的教导:“凡你们在地上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这就赐给了教会的发言人代基督向认罪忏悔的人宣告赦罪的权力。
罗马天主教懂得,从最高意义上说,赦罪的权柄不在神职人员身上。他们不过是基督的代言人。从实践上说,神父的赦罪与抗罗宗传道人向人重申神饶恕人的确据没有什么两样,这是美国全国各地每个日主讲台上所宣告的。
使徒约翰告诉我们:“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翰一书1:9)这里我们看到神赦免我们罪的应许。
置此应许于不顾或忽视此应许必然走向危险境地。神命令我们要认罪,也应许会赦免我们的罪,因此,我们每日都应该认罪,这是清楚无疑的。需要说明的是,认罪忏悔到底是什么意思,又包括那些事情。
我们可以区分两种不同的认罪:一种是出于惭愧的不彻底认罪;一种是真正的认罪忏悔。
前者是假装的,决不能使我们得赦免,就有点象是一个干了坏事的孩子被妈妈当场捉住,哭喊着说“妈妈,妈妈,对不起,请不要打我“。这种忏悔完全是因为怕受惩罚而作出的忏悔。罪人向神忏悔他罪行的时候,不是出于真心的懊悔,而是为了免得去地狱。
真正的认罪忏悔是因为得罪了神而向神作出的懊悔。这时,罪人为自己的罪而哀恸,不是为了失去奖赏或害怕审判,而是因为自己伤害了神的荣耀。罗马天主教在忏悔认罪时有一段祷告词用以表达罪人认罪。
“噢,我的神,我真是从心里感到难过,因为我得罪了您。我痛恨自己的一切罪,因为您的公义惩罚,更重要的是,我的神啊,因为我得罪了您,得罪了您这位全然美善,配得我心所爱的神。我下定决心,在您恩典的帮助下,不再去犯罪,也不再去碰这样的事。”
这篇忏悔祷告超过了因为害怕惩罚而作的不彻底忏悔,它是因着得罪了神而产生的敬虔懊悔,我们注意到,这里罪人承认神是全然美善,是配得我们的专爱的,这就堵住了一切想要凭自己的行为称义的企图。
这篇祷告也包括了下决定不再去犯罪,愿意放弃罪恶的习惯,甚至也不再去碰这样的事。它谦卑地承认自己必须依靠神的怜悯和帮助。
当然,我们也可以用敷衍了事的态度来作此祷告,只是机械地背诵一下而已,而没有发自内心的痛悔。
但这些祷告词本身却抓住了真心认罪悔改的要点,在我们的文化里,真心认罪悔改已经失去了其大部分的意义,叫人承认自己是罪人并不难,因为很少有人会说他自己是完人。
我们常听到的话是:“不错,我是个罪人,难道我们大家不都是罪人吗?没有人是完美的。”大概很难找到有谁会宣称自己是无可指责的,在凡事上都遵守了那个黄金准则(也就是:你愿人怎样的待你,你就怎样待人)。
难就难在承认我们所犯之罪的严重程度,承认我们行为的极端不敬虔。我们往往因为大家都是罪人,大家都有罪,认罪忏悔就容易浮于表面,缺乏那种恳切性和急迫感。
诗篇51篇是一个罪人真心认罪的祷告,是作者大卫王在与拔士巴犯了奸淫罪之后写的。
大卫来到神面前没有找任何借口。他没有请神考虑他犯罪时的特殊环境,也没有说那是因为他座在国王的职位上太孤单才导致了犯罪,大卫没有在神面前试图来减轻自己所犯罪行的严重性。这里他没有找理由、寻借口来为自己开脱,而这是有罪之人最常见的辩护。
大卫说:“我知道我的过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你责备我的时候显得公义,判断我的时候显为清正”(诗51:3~4)。
换句话说,大卫相信既使神极度地惩罚他,神也是绝对公义的。大卫所表现出来的正是神说他不会轻看的,那就是忧伤痛悔的心。
大卫向神祈求说:“神啊,求你为我造清洁的心,使我里面重新有正直的灵,不要丢弃我,使我离开你的面;不要收回你的圣灵,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乐,赐我乐意的灵扶持我”(诗51:10~12)。
大卫懂得认罪最关键的要素:完全依靠神的怜悯。他无法为自己赎罪。他不能说什么,也不能做什么来换回他所犯下的罪,他绝对不可能在神那里为自己将功补过。大卫知道我们是无法偿还债务的欠债人,这正是耶稣后来所教导的。
认罪忏悔就象是宣告破产,神要求的是完美。最小的罪也一样污染了完美的记录,我们在这个世界上的所有善行都无法抹去污点,无法将我们自己从不完美变为完美。
一旦犯了罪,我们就在道德上破了产。我们若想要让自己的罪得赎、得救,唯一的希望就是那位完美者。
我们犯罪后,唯一的选择是认罪悔改。没有认罪悔改的,就没有赦免,我们必须真心诚意地到神面前来认罪忏悔。
大卫这样说:“你本不喜爱祭物……神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神啊,忧伤痛悔的心,你必不轻看“(诗51:16~17)。
这里,大卫极其深刻地理解了旧约中许许多多人未能理解的东西:献在圣殿里的祭并不能为罪人赢得任何好处。牺牲献祭是指向它们本身之外的那完美的牺牲之祭。
唯有完美无瑕疵的羔羊才能真正地赎罪,牛、羊的血不能除去罪,耶稣的宝血才能。要使我们的罪被基督得赎、遮盖,我们就必须怀着忧伤的灵、痛悔的心来到神面前。
神所要求的祭是忧伤的灵、痛悔的心。
只夸基督十架
委身教会 效忠基督
顺服教导 依靠供应
接受惩治 参与服侍
加V:DANIELZHOU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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